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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本部用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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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本部專車使用規定

一、 提供9人座車(附司機),供各縣市申請使用。

二、 服務期間:

1. 111年7月1日起至111年7月6日止。

2. 111年7月15日起至111年7月20日止。

3. 111年7月23日起至111年7月27日止。

三、 服務時間:每日8時至12時、13時至17時。

四、 請各縣市團本部負責人員於前一日在群組中提出用車申請,俾利車輛調派。

五、 使用規則:

1. 專車於服務期間由各縣市團本部負責人員提出申請,由大會交通接駁組統一調派。

2. 專車僅提供接駁各縣市隊職員及選手(憑隊職員證及選手證上車)往返競賽場地,行駛路線為各住宿地點及各競賽場館之間,不得運用在其他與競賽無關之觀光旅遊使用。

3. 請加入111全中運團本部專車群組。

4. 如有車輛調派問題,請聯絡:鄭健民校長(0933-993454)、曾怡婷老師(0912-585357)、林彥汝老師(0953-896393)。

 





  • 111全中運執委會
  • 電話:03-8560237
  • 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達固湖灣大路1號
  •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00至12:00 到 下午13:30至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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