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11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開幕典禮須知
1. 防疫新生活運動,請記得戴口罩。體溫超過37.5° C 請勿入場。
2. 請遵守排隊動線,留意地面落差,維持進退場秩序,勿推擠,安全第一。
3. 進場後離席,座位不保留,開幕典禮進行中,不可進入表演場地。
4. 看台座位有限,座位已滿座無法再開放觀眾入場觀禮。
5. 活動會場全面禁菸。
一、參加人員:
(一)各縣市隊職員、運動員:
每縣市隊職員、運動員共40 名參與開幕典禮,由總領隊率領參加典禮繞場。
(二)大會各競賽種類之裁判:
請參加開幕典禮並於開幕典禮前到典禮會場之北門入口處集合,由裁判長率隊進場。
(三)大會執委會人員:
請參加開幕典禮並於開幕典禮前到典禮會場之北門入口處集合,由執委會主任委員率隊進場。
(四)學生觀禮: 請參加開幕典禮觀禮學生,到典禮會場之東門入口處,聽從服務人員引導依序進出。
二、各縣市隊職員、運動員集結時間及地點:
(一)進場集結時間:4 月16 日(星期六)16:30 至17:00
(二)進場集結地點:花蓮縣立體育館北門前廣場
(三)進場方式:
17:00 各縣市40 位典禮繞場代表於集結區報到完畢後在各單位牌前列隊等候入場。
17:42 由服務人員引導繞場代表至開幕典禮會場北門入口( 下樓梯至北門B1)準備繞場。
(四)請大會裁判及執委會相關人員於4 月16 日(星期六)17:30 起即陸續前往開幕典禮會場北門入口處集合,17:42 起由服務人員引導準備進場。
(五)各縣市單位牌、縣市旗(桿)由執委會提供,並聘請專人持牌進場;各縣市單位旗與旗桿請各縣市指派專人執持。
三、開幕典禮各縣市進場順序:
01 執委會 02 大會裁判 03 連江縣 04 金門縣
05 澎湖縣 06 台北市 07 新北市 08 桃園市
09 台中市 10 台南市 11 高雄市 12 宜蘭縣
13 基隆市 14 新竹市 15 苗栗縣 16 彰化縣
17 南投縣 18 雲林縣 19 嘉義縣 20 嘉義市
21 屏東縣 22 台東縣 23 新竹縣 24 花蓮縣。
四、開幕典禮運動員進場注意事項:
(一)各單位成四路縱隊,單位與單位間距離5 公尺,順序為單位牌、單位旗、總領隊、職員與運動員,其距離各為5 步。
(二)行進時務必配合音樂節拍、步伐整齊,經過典禮台前第一標兵時,由各單位指定人員發「向右看」口令,同時各單位旗向前傾斜45 度,總領隊行舉手禮,其他人擺頭朝向典禮台向主席行注目禮或揮手歡呼致意。隊伍最後—列通過第二標兵時發「向前看」口令,單位旗復位。
(三)隊伍左轉入典禮會場集合區時,請各單位成二路縱隊,繼續行進至南門1F 各縣市指定觀禮座位區就位。
(四)各縣市總領隊於隊伍通過典禮台後,由服務人員引導至典禮台貴賓區觀禮。
五、運動員宣誓、裁判宣誓、教練宣誓:
由大會指定宣誓代表到宣誓臺,面向運動員(裁判、教練)發「立正」口令後,全體運動員(裁判、教練)原地起立立正,宣誓代表向後轉面向典禮臺、向主席行舉手禮時,各縣市旗行持旗敬禮(向下斜45 度),待大會主席答禮後, 宣誓代表左手抓大會會旗上角、舉起右手宣誓並宣讀 「誓詞」,誓詞朗讀宣誓完畢後,宣誓代表再向主席行舉手禮:主席答禮後向後轉,下達「稍息」口令,各縣市旗復位,宣誓代表返回原處。
六、其他注意事項:
(一)為能充分掌握開幕典禮流程與時間,均無法提供時段表演或造勢活動,請各單位進場時能配合並保持進場隊伍之速度。
(二)開幕典禮進行時,請勿任意走動或離場。
(三)本須知若有修正依網站公告為準。
中華民國111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閉幕典禮須知
一、參加人員:
(一)各縣市隊職員、運動員:
每縣市隊15 人由總領隊(或指定專人代理)率領進場,由大會服務人員引導至會場觀禮區就位。
(二)大會各競賽種類之裁判:
大會各競賽種類裁判長(或指定專人代理)進入會場觀禮。
(三)大會執委會人員:
執委會秘書處各組工作人員派代表進入會場。
二、集結時間及地點:
(一)集結地點:花蓮縣臺灣原住民文物館
(二)集結時間:4 月21 日(星期四)14:30 至15:00。
(三)各縣市運動員、隊職員請於4 月21 日(星期四)15:00 整在原民館報到、集合,由服務人員引導進入會場,並按安排位置入座參加典禮。
三、閉幕典禮頒獎
(一)各種類競賽錦標獎項
(二)運動精神獎請得獎個人與團體務必派代表準時於指定位置就位,由大會人員引導上台領獎。
四、其他注意事項:
(一)除下屆主辦單位提供閉幕典禮10 分鐘表演外,其餘縣市均無法提供時段表演或造勢活動,請各單位進場時能配合。
(二)閉幕典禮進行時,請勿任意走動或離場。
(三)本須知若有修正依網站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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